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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爱萍带队开展体育发展立法调研
[ 发布日期:2023-02-22  ] 【返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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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爱萍带队开展体育发展立法调研

2月17日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爱萍带队就《太原市体育发展条例(草案)》开展立法调研。市人大法制委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、市司法局、市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。

召开座谈会

立法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太原市华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、太原市老年人体育协会、太原市滨河体育中心实地察看,详细了解我市青少年体育、老年体育、群众体育、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建设等情况。与山西大学体育学院、太原市各类体育组织代表、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座谈,围绕通过立法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、完善体育法治规范等方面进行交流,征求了专家学者、体育协会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。

何爱萍指出,发展体育事业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、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,近年来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,通过举办国际性、全国性体育赛事,对宣传太原城市形象、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、提升市民健康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体育强国、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,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市人大常委会将体育发展条例列入立法计划,通过立法助推我市体育事业提档升级、蓬勃发展;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、强化监管服务;通过立法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意识提升,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水平打下良好法治基础。何爱萍强调,要进一步做好法规审议修改工作,一要切实提高针对性,确保法规“管用”,坚持围绕问题找答案,从法治上完善体育场地设施、体育活动赛事、体育指导服务、健康产业发展等要素保障,“小切口”推动解决制约我市体育发展的实际问题,充分发挥立法先行和法治引领作用;二要切实提高可操作性,确保法规“能用”,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,广泛听取专家学者、体育组织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,既总结提炼好经验和好做法,又创新发展思路、提出解决方案,将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上升为法规,使条例更接地气;三要切实提高实效性,确保法规“好用”,要让体育发展条例成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助推器,通过立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、共建共享的体育发展格局,增强内生动力,激发发展活力,形成保障合力,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,助力我市体育事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。

(转自:太原市人大网站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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